清明、“三月三” 廉洁提醒
日期:2024-04-03  发布人:广西商业技师学院  浏览量:0

2024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增强学院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员工廉洁意识,学院纪委温馨提醒:戒奢以俭、严守纪律、文明祭祀、廉洁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

一、严禁违反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

二、严禁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

三、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四、严禁违规收送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礼品礼金和任何形式的有价证券。

五、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搞“一桌餐”、上级到下级单位出差吃“宵夜”等活动。

六、严禁下级借祭扫的名义跑上级“联络感情”,参加上级领导干部家庭祭扫活动。

七、严禁借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的领导、同事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八、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收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

九、严禁节日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十、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十一、严禁酒驾醉驾、涉黄赌毒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学院纪委

2024年4月3日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