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度
日期:2022-10-02  发布人:党团建设  浏览量:381

一、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凡是涉及重 大决策、人事变动和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经费开 支等重大事项,均要召开学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决定。

二、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须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 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提供相关依据,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

三、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和改革与事业发 展的全局性问题、重大工作问题,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 职工奖惩及岗位变动,组织发展以及上级规定应由领导班子 或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都必须召开党委会或领 导班子会集体研究决策。

四、领导班子会、党员会,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召开,参 会人员半数以上到会方可开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要做好记录,认真贯彻落实。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

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专断,对集体讨论决定 的事项,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有不同意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 服从集体决定。

六、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 数人都无权决定,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 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七、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班子成员、 党委委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共 同做好工作。

八、出台涉及广大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采取 由上而下、 由下而上,反复酝酿讨论,最后由集体研究决策 的过程进行操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九、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之后,要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 和保障措施,并责成专人办理,责任人要敢于负责,不得推 诿卸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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